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原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在烟台泰和新材集团(原烟台氨纶集团)芳纶纸项目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国有股份制企业,专业生产销售芳纶纸及其衍生产品,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亿元。2015年9月9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股票代码“833394”,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司是全国首家芳纶纸生产企业,也是目前国内芳纶纸行业龙头企业和国内规模最大的芳纶纸制造企业。公司为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现有“间位芳纶应用研究室”、“国家芳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芳纶纸研究室”、山东省芳纶纤维“工程化技术试验平台”等科研平台,致力于芳纶纸的研究开发,形成了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及设备。所承担的“间位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于2013年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系国内芳纶纸行业标准的制定者,现拥有授权发明专利5项,授权软件著作权4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8项,国家军用标准1项,其中5项标准为牵头制定单位。 烟台民士达公司已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美国UL安全认证。公司的质量方针是:精益求精,缔造行业精品;持续改进,追求品质卓越。烟台民士达公司拥有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2016年4月28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召开表彰大会,会上颁布了《关于表彰烟台开发区五一劳动奖章和烟台开发区“工人先锋号”的决定》:公司总经理王典新获授“烟台开发区五一劳动奖章”,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峻华创新工作室”授“烟台开发区工人先锋号”称号,公司员工孙静、张峻华同志获授“烟台开发区优秀技术创新职工”称号,公司“芳纶纸整饰压光辊白斑问题的解决方案”项目获得“开发区优秀职工技
2015年,公司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工作,并于4月正式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5370002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